关于调整黄晶晶、吴允灿、余爱宜等三位同志分工的通知
根据2011年10月24号校委会研究决定,聘请黄晶晶任二都镇小学少先大队副辅导员,享受学校中层副职待遇。11月28日,决定黄晶晶同志具体负责学校工作如下:具体负责学区团支部工作和中心小学红领巾广播站管理工作;协助少先大队管理工作;协助学校德育工作领导小组的师德师风工作和家长委员会工作。上述工作原具体负责的校委委员以此调整为准。
原由刘学军负责的图书室管理工作调整为吴允灿负责。
原由刘学军负责的音体美器材室管理工作调整为余爱宜负责,具体由洪高军管理。
二都镇中心小学
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八日